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征集2020年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項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0-04-07 18:04 來源: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各有關(guan) 單位:

    為(wei) 充分發揮標準化在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等方麵的積極作用,鼓勵和支持本市各單位積極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依據《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京財黨(dang) 政群〔2020〕343號),我局將於(yu) 2020年4月7日啟動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申請受理工作,本年度補助對象包括標準製修訂補助、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補助和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現將有關(guan) 事項通知如下:

    一、標準製修訂補助

    (一)申請項目條件

    1.標準項目應符合國家產(chan) 業(ye) 政策和北京市重點產(chan) 業(ye) 發展規劃,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有利於(yu) 提升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科技成果產(chan) 業(ye) 化;

    (2)有利於(yu) 形成優(you) 勢產(chan) 業(ye) ,占領產(chan) 業(ye) 競爭(zheng) 製高點;

    (3)有利於(yu) 完善現代市場體(ti) 係,提升政府管理水平;

    (4)有利於(yu) 提升民生保障能力,促進生態文明建設;

    (5)有利於(yu) 促進國際交流合作,提升城市國際影響力。

    2.標準項目屬於(yu) 《北京市重點發展的技術標準領域和重點標準方向》(京質監發〔2017〕81號)規定的重點領域和重點方向。

    3.填補標準空白,標準水平達到同類國際或國內(nei) 標準的先進水平。

    4.申請項目發布、實施應符合下列條件:

    (1)國際標準為(wei)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經國際標準組織正式批準發布,且現行有效。ISO、IEC標準中的PAS、TR不納入補助範疇。國際標準發布機構請登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scjgj.beijing.gov.cn/)中“辦事服務-便民服務-標準化-標準化補助-管理辦法”欄目查詢。

    (2)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本市地方標準為(wei)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經相應主管部門正式批準發布,且現行有效。行業(ye) 標準、本市地方標準應經過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備案,行業(ye) 標準發布機構、代號以及行業(ye) 標準、北京市地方標準備案情況請登錄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https://std.samr.gov.cn)查詢。指導性技術文件不在補助申請範圍內(nei) 。

    (3)團體(ti) 標準是經在京社會(hui) 團體(ti) 批準發布,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在全國團體(ti) 標準信息平台(https://www.ttbz.org.cn)進行全文公開,且現行有效。標準在產(chan) 業(ye) 政策製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購、公共管理等工作中得到實際應用。

    5.係列標準原則上按一個(ge) 項目申請,當第一起草單位不同時,係列標準方可按多個(ge) 項目申請。第一起草單位相同的係列標準未按一個(ge) 項目申請的不予受理。

    6.標準製修訂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持的,不再予以補助。

    7.將優(you) 先對疫情防控、複工複產(chan) 中應用的公共衛生、應急管理等相關(guan) 標準進行補助。

    (二)申請單位資格

    1.標準製修訂補助應由位列標準前言排名前三位在京編製單位申請(無論前言是否區分主要編製單位和其他參編單位),非法人單位的,由上級法人單位申請。行政機關(guan) 無申請資格。

    2.申請的標準項目應由一個(ge) 單位牽頭申請。申請單位應自行與(yu) 其他全部編製單位就補助資金的分配和使用協商一致,並取得排名前三位的另外兩(liang) 家單位在申請表中簽署同意申請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不含行政機關(guan) 或非在京單位)。

    3.ISO、IEC標準申請單位應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網站公布的編製單位。

    4.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1)申請單位近兩(liang) 年內(nei) 因標準和質量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2)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3)申請單位存在嚴(yan) 重違法失信行為(wei) ;

    (4)往年曾獲得補助的單位未履行經費使用協議。

    (三)補助額度

    1.各級標準補助額度原則如下:

    (1)國際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yu) 100萬(wan) 元;

    (2)國家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yu) 30萬(wan) 元;

    (3)行業(ye) 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yu) 20萬(wan) 元;

    (4)本市地方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yu) 20萬(wan) 元;

    (5)團體(ti) 標準補助金額不高於(yu) 20萬(wan) 元。

    2.修訂標準補助額度不高於(yu) 各級標準補助最高額度的半數。

    3.每項標準的補助額度不超過該項標準製修訂、宣貫培訓、實施效果評價(jia) 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

    4.同一單位年度標準製修訂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wan) 元(製定國際標準的不超過100萬(wan) 元)。

    (四)申請材料

    帶*的項目為(wei) 必須提交項,其他為(wei) 建議提交項。提交材料均為(wei) 電子版。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製修訂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

    2.標準正式文本(國際標準還應提供標準中文譯文或中文提要;製定標準外文版的,還需提供標準外文版文本。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https://std.samr.gov.cn或相關(guan) 部委網站已公開標準文本的,請在《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製修訂項目申請表》中補充填寫(xie) 相關(guan) 網址)。(*)

    3.ITU標準應提供由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或無線電管理局出具的申請單位參與(yu) 標準製定工作的材料(材料應說明:申請標準是否為(wei) 正式ITU國際標準;申請標準是否為(wei) 上一年度內(nei) 發布的標準;申請單位在標準製定中是否發揮牽頭作用)。(*)

    4.團體(ti) 標準應提供標準批準發布文件和標準在產(chan) 業(ye) 政策製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購、公共管理等工作中的相關(guan) 政府應用文件。(*)

    5.標準製修訂、宣貫培訓、實施效果評價(jia) 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材料(包括但不限於(yu) 會(hui) 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應超過該項標準製修訂、宣貫培訓、實施效果評價(jia) 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托會(hui) 計師事務所依據《會(hui) 計法》和《預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guan) 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6.標準編製說明。

    7.標準審查會(hui) 的專(zhuan) 家審查意見或會(hui) 議紀要。

    8.標準對疫情防控、複工複產(chan) 提供技術支撐材料。

    9.標準實施情況、經濟效益、社會(hui) 效益、獲獎情況等材料。

    (五)申請方式及要求

    1.申請單位登陸北京市技術標準製修訂補助資金評審管理係統(網址https://202.106.162.201/zjbz,或者從(cong)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中“辦事服務-便民服務-標準化-標準化補助”欄目登陸),在線填寫(xie)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製修訂申請表》,並上傳(chuan) 相關(guan) 附件。

    2.申請單位在係統中收到網上初審合格通知、獲得受理編號後,在線使用A4紙打印《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製修訂項目申請表》,並加蓋以下公章:

    (1)申請單位公章:申請單位的名稱與(yu) 單位公章名稱必須完全一致,並與(yu) 標準發布稿的編製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如單位名稱發生變更、單位被合並或名稱不準確的,以及由上級法人申請的,申請單位應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2)申請表的“銀行賬號”一欄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即申請單位預留銀行備查的本單位加蓋在支票上的財務專(zhuan) 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3)標準前言中排名前三位的另外兩(liang) 家編製單位屬於(yu) 本市或中央在京單位的,需要在“標準其他編製完成單位的意見”欄目中填寫(xie) 同意申請意見並加蓋公章(申請單位自身和政府機關(guan) 除外)。單位公章名稱必須與(yu) 編製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如單位名稱發生變更、單位被合並或名稱不準確的,另外兩(liang) 家編製單位應提供相應說明材料;單位被注銷的,由申請單位提供說明材料。標準前言所列為(wei) 非法人單位,由上級法人單位填寫(xie) 同意申請意見,並提供與(yu) 標準前言單位關(guan) 係的說明。

    3.申請單位將加蓋公章的《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製修訂項目申請表》掃描後,上傳(chuan) 係統。

    二、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補助

    (一)申請項目條件

    1.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屬於(yu) 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設立或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聯合國務院其他行政主管部門下達設立的、由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或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有關(guan) 部門共同申請並組織的項目。涉及領域為(wei) :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國家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標準化試點示範、國家高端裝備製造業(ye) 標準化試點、國家循環經濟標準化試點示範、國家農(nong) 業(ye) 標準化示範區、全國農(nong) 村綜合改革標準化試點、農(nong) 業(ye) 標準化區域服務與(yu) 推廣平台、新型城鎮化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服務業(ye) 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服務業(ye) 標準化示範、社會(hui) 管理和公共服務綜合標準化試點、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國家級消費品標準化試點等。

    2.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促進高新技術產(chan) 業(ye) 、高端裝備製造業(ye) 發展;

    (2)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和生態環境改善;

    (3)促進服務業(ye) 發展;

    (4)促進社會(hui) 管理與(yu) 公共服務規範化;

    (5)促進都市型現代農(nong) 業(ye) 發展、農(nong) 村綜合改革和提高農(nong) 產(chan) 品質量安全;

    (6)促進企業(ye) 生產(chan) 、管理、服務水平提升,發揮企業(ye) 標準“領跑者”製度作用,增加產(chan) 品和服務有效供給,促進高質量發展;

    (7)促進首都標準化戰略實施的其他重點工作。

    3.申請項目在2019年1月1日至本通知發布之日期間,已按照有關(guan) 試點示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的要求進行了考核評估,且通過考核評估。

    4.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持的,不再予以補助。

    (二)申請單位資格

    1.標準化試點示範活動補助應由承擔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建設且通過考核評估的項目承擔單位申請。

    2.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1)申請單位近兩(liang) 年內(nei) 因標準和質量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2)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3)申請單位存在嚴(yan) 重違法失信行為(wei) ;

    (4)往年曾獲得補助的單位未履行經費使用協議。

    (三)補助額度

    1.國家對標準化試點示範補助資金有明確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

    2.國家對標準化試點示範補助資金沒有明確規定的,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補助金額不高於(yu) 20萬(wan) 元。

    3.每個(ge) 項目的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

    (四)申請材料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

    2.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下達試點示範項目立項文件。

    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或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下達試點示範項目考核評估合格的文件或通過專(zhuan) 家考核評估的材料。

    4.試點示範項目建設過程中開展標準研究、標準製修訂、標準宣貫、培訓、實施、實施效果評價(jia) ,參與(yu) 國際國內(nei) 標準化活動,購買(mai) 標準化服務等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材料(包括但不限於(yu) 會(hui) 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及相關(guan) 說明材料複印件(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超過該項目開展試點示範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托會(hui) 計師事務所依據《會(hui) 計法》和《預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guan) 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五)申請方式及要求

    1.申請單位填寫(xie)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請表》並加蓋以下公章:

    (1)申請單位公章:申請單位的名稱與(yu) 單位公章名稱必須完全一致,如單位名稱發生變更、單位被合並或名稱不準確的,申請單位應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2)申請表的“銀行賬號”一欄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即申請單位預留銀行備查的本單位加蓋在支票上的財務專(zhuan) 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申請單位將《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請表》及申請表中要求的附件材料1份(均用A4紙打印或複印)一並裝訂成冊(ce) (裝訂線在左側(ce) ,以本申請表首頁作為(wei) 封麵,請勿另行製作封麵),將申請表及附件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注冊(ce) 地所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標準化科審核通過後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將書(shu) 麵材料提交至注冊(ce) 地所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

    三、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

    (一)申請項目條件

    1.申請項目為(wei)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在京單位首次承擔的國際標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分技術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或工作組秘書(shu) 處。

    2.國際標準組織是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國際電工委員會(hui) (IEC)、國際電信聯盟(ITU)以及其他專(zhuan) 業(ye) 類國際標準組織。國際標準組織名錄請登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scjgj.beijing.gov.cn/)中“辦事服務-便民服務-標準化-標準化補助-管理辦法”欄目查詢。

    3.推動標準國際化項目已經獲得本市市級財政經費支持的,不再予以補助。

    (二)申請單位資格

    1.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應由首次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工作、分技術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工作、工作組秘書(shu) 處工作的在京單位申請,非法人單位的,由上級法人單位申請。

    2.申請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請資格:

    (1)申請單位近兩(liang) 年內(nei) 因標準和質量問題被執法部門查處,或正在接受調查;

    (2)申請材料弄虛作假;

    (3)申請單位存在嚴(yan) 重失信行為(wei) 。

    (三)補助額度

    1.各類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額度原則如下:

    (1)新承擔國際標準組織或技術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工作補助金額不高於(yu) 50萬(wan) 元;

    (2)新承擔國際標準組織分技術委員會(hui) 秘書(shu) 處工作補助金額不高於(yu) 30萬(wan) 元;

    (3)新承擔國際標準組織工作組秘書(shu) 處工作補助金額不高於(yu) 20萬(wan) 元。

    2.同一單位的同一項目不進行重複補助。

    3.每個(ge) 項目的補助資金不超過該項目推動標準國際化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

    4.同一單位承擔多個(ge) 國際標準組織或國際標準組織秘書(shu) 處工作的,由單位自主選擇進行申請。同一單位年度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資金不超過50萬(wan) 元。

    (四)申請材料

    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推動標準國際化項目申請表(見附件3)。

    2.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的相關(guan) 批複文件。

    3.國際標準組織的會(hui) 議決(jue) 議(紀要)或確認通知。

    4.國際標準研究及評估、參加或召開國際會(hui) 議、開展國際標準化活動等推動標準國際化工作過程中實際發生費用的財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yu) 會(hui) 計賬簿、記賬憑證、原始憑證等)及相關(guan) 材料複印件(按每筆費用記賬憑證日期順序排列,申請補助金額不應超過推動標準國際化工作實際發生的費用,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委托會(hui) 計師事務所依據《會(hui) 計法》和《預算法》對財務材料合規性、相關(guan) 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

    (五)申請方式及要求

    1.申請單位填寫(xie)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推動標準國際化補助資金申請表》,並加蓋以下公章:

    (1)申請單位公章:申請單位的名稱與(yu) 單位公章名稱必須完全一致,並與(yu) 標準發布稿的編製單位名稱保持一致。如單位名稱發生變更、單位被合並或名稱不準確的,以及由上級法人申請的,申請單位應提供相應說明材料。

    (2)申請表的“銀行賬號”一欄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即申請單位預留銀行備查的本單位加蓋在支票上的財務專(zhuan) 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申請單位將《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推動標準國際化項目申請表》及申請表中要求的附件材料1份(均用A4紙打印或複印)一並裝訂成冊(ce) (裝訂線在左側(ce) ,以本申請表首頁作為(wei) 封麵,請勿另行製作封麵),將申請表及附件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注冊(ce) 地所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標準化科審核通過後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將書(shu) 麵材料提交至注冊(ce) 地所在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科。

    四、申請時間及要求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項目申請受理時間: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係方式

    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受理工作人員聯係方式見附件4。

    附件:1.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製修訂項目申請

    2.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標準化試點示範項目申請表

    3.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推動標準國際化項目申請表

    4.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受理工作人員聯係方式

    (附件請登錄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s://scjgj.beijing.gov.cn/辦事服務-便民服務-標準化-標準化補助-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