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製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
發布日期:2024-12-18 10:12 來源:华体会体育hth首页
2024年第50號

       為(wei) 進一步加強產(chan) 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有關(guan) 規定,市場監管總局決(jue) 定對電動汽車供電設備實施強製性產(chan) 品認證(CCC認證)管理。現將有關(guan) 要求公告如下:
       一、2025年3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電動汽車供電設備(產(chan) 品描述與(yu) 界定見附件)CCC認證委托。承擔相關(guan) 認證、檢測工作的認證機構和實驗室另行公布。
       二、2026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shu) 和標注認證標誌的電動汽車供電設備,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三、指定認證機構應當依據CCC認證通用規則和對應產(chan) 品實施規則製定認證實施細則,並向市場監管總局認證監管司備案後,方可開展認證工作。
       四、指定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應當在認證風險可控、保證認證質量的前提下,積極采信已有合格評定結果,減輕企業(ye) 負擔,便利企業(ye) 獲證。

       附件:產(chan) 品描述與(yu) 界定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12月5日




       附件

產(chan) 品描述與(yu) 界定


產(chan) 品大類

產(chan) 品種類及代碼

對產(chan) 品種類的描述

產(chan) 品適用範圍

對產(chan) 品適用範圍的描述或列舉(ju)

說明

電動汽車供電設備

電動汽車交流供電設備(2501)

額定輸出電壓小於(yu) 等於(yu) 交流1000 V,為(wei) 電動汽車車載充電機提供交流電源的供電設備。

電動汽車交流供電設備


1.電動汽車交流充電樁/固定式電動汽車交流充電設備。

2.非固定式電動汽車交流充電設備(如纜上控製與(yu) 保護裝置IC-CPD)。



1.適用標準:

GB 39752

GB 44263

2.不包括:換電設備、無線充電設備。


電動汽車直流供電設備(2502)

額定輸出電壓小於(yu) 等於(yu) 直流1500 V,為(wei) 電動汽車可充電儲(chu) 能係統提供直流電源的供電設備。

電動汽車直流供電設備

一體(ti) 式、分體(ti) 式、便攜式、移動式等電動汽車直流充電設備。